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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读者李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她的孩子已经成年,多年独身的自己准备再婚。李女士有一处房产,她打算把房子留给孩子,但目前尚不想直接把房子更名到孩子户下,所以她打算立一份遗嘱,把房子留给孩子继承,但考虑到再婚后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在不想惊动未来丈夫的前提下,她询问是否有更合适的办法。
[律师意见]
隆安律师事务所王昱律师:李女士的想法并不是多余的。即使现在她把遗嘱立好,在将来结婚的时候,夫妻财产共有,丈夫同样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这样在婚前作为独立财产的房产,已经不能为李女士所独有。
[建议]
李女士可以通过婚前财产公证证明财产的私有性,然后在婚后立下一份遗嘱,确定房子的归属。如果李女士不愿意惊动未来丈夫,还可以现在就对孩子进行赠与,但公证的时候需要附加条件,即等到合适时期,该赠与才可以生效,就可以完成李女士的心愿。同时律师也表示,类似案例可能因案而异,具体处理时,还需要对实际情况进行相应核实。
作者:蔡仁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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