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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南宁市路桥收费标准实施后,南宁籍的机动车辆,每年必须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月份交纳当年通行年费。此外,从明年1月1日零时起,南宁将撤消市区的6个收费站,同时启用位于城市外围的13个收费站,其中有4个独立收费站及9个代收站。
注册月份不一 交纳期限不同
有关部门提出,南宁车牌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纳通行年费。“本市籍机动车辆每年必须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月份交纳当年通行年费。”不过,邕宁区、良庆区专用号段的摩托车不在这条规定之列。根据这一办法,1月注册登记的车辆与12月注册登记的车辆交费时间有很大不同。比如说,2003年1月注册登记的车辆,2006年通行年费的交费期限为1月1日至1月31日,交费时间仅有31天;同是2003年注册的车辆,但如果注册时间为12月,交费期限则长得多,可选择2006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中的任一工作日交费。而且,以后每年都照此时间交费。自主选择交纳通行年费的常驻南宁市的非本市籍机动车辆,则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交纳本年度的通行年费。
独立收费站设4个 委托收费站增9个
据悉,南宁市设立了18个年费征收站(点),在车管所、机动车检测站、新设的4个独立收费站点,以及国际经贸大厦11层、南宁市大桥管理处等地,都可征收年费。
原计划新设置独立收费站4个,委托代收费站点11个,但在路桥收费改革最终“定音”后,委托收费站点仍“犹抱琵琶半遮面”。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确定成为代收站点的,由原来的11个减少到9个,其中,南宁环城高速公路南宁(位于三岸)、蒲庙、安吉、二塘、沙井等5个收费站,以及南柳高速公路五合收费站、南宁环城高速公路机场收费站,南武一、二级公路伊岭岩收费站,马上可以投入使用,已批准设立的南梧二级公路收费站还在建设之中。
实行年票制 部门有说法
南宁市新路桥收费标准马上就要实施了,有关部门对收费改革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对曾备受争议的年票制,有关部门认为,南宁市的机动车辆因新建路桥完善了路网,得到快捷的通行而受益,因此,新建道路桥梁建设贷款的还贷责任,应由常年行驶在这个交通网络内的机动车辆来共同承担。同时,年票制是针对新建路桥给整个城市网络带来效率和效益的增加所进行的收费,与原来的旧路旧桥无关。“因此,年票制是目前较好的收费方法。不是霸王条款。”此外,对是否存在变相延长已到期路桥收费项目收费期限这个问题,有关部门同样作出了解释。由于这次是针对新的收费范围,重新制定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因此不存在变相延长收费期限问题。按照18年的收费期限,若仍留有资金缺口的,将由政府负担。 |